山东省关于“全国征兵网”择优初选应征女青年的说明

2014年08月07日    来源:山东省征兵办

广大应征女青年你们好!前期,你们积极参加了网上报名,我们对大家投笔从戎献身国防的热情表示支持和感谢。为便于大家及时了解应征程序,现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女兵征集网上报名于8月5日18时结束。目前进入网上择优初选预征对象和征集组织实施阶段。网上择优初选预征对象的原则是:1.8月5日18时前参加网上报名;2.应征女青年报名时填写录入的年龄、身高、体重、视力、学历符合征集条件,且报名系统显示“网上报名(完成)、系统初检(通过)”;3.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规定数量择优选择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初选预征对象可于8月6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初审初检。非初选预征对象不能参加后续征集选拔。报名人员没有进入网上初选范围的主要原因有:1.年龄或学历不符合征集条件,未通过系统审核;2.网上填报的身高、体重、视力等信息不符合征集标准,未通过系统审核;3.高考原始分数较低或没有参加高考(系统按0分计算),因排名靠后未被系统选入初选范围。

我省各市征兵办将于近日通过短信通知所有初选预征对象参加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请入围应征女青年保持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