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常见问题答复

2014年05月15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一、征集年龄和条件

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具体请查看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2004〕政联字第13号)等相关文件.

三、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具体请查看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3〕1号)等相关文件。

四、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请查看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http://www.gfbzb.gov.cn/zbbm/zcfg/dxsrw/201403/20140329/857810603.html;jsessionid=35A693C24C0E5DA648CB34BBCF30AE77

五、今年我们县(市、区)都征集哪些兵种,去哪些部队?

答:具体去向、兵种待国防部发布征兵命令之后才能明确。每年各个县(市、区)的当兵去向都是根据部队需求分配,不存在单个部队长期在某地招兵的现象。

六、为什么我在网上报名失败或者审核未通过?

有以下几点原因:①没有认真细读网站提示,填写错误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②填写的信息与教育部学信网数据库信息不一致,导致审核错误,此问题请与学信网管理人员联系;③体检、政审等信息未通过,导致审核未通过。④如问题还未解决,可以到当地武装部(征兵办公室)帮助现场解决。

七、吉林省当兵优待政策文件有哪些?

答:现行吉林省当兵优待政策文件主要有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40号);《吉林省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学生退役后免试专升本教育实施细则》;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公务员局、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吉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八、入伍之后,军人及军属优待政策有哪些?

一是政治上受益。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对应征入伍、积极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及其家庭,国家和社会给予各种优待。军人享有多项优先权利,如现役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保留。民政部门对军人家庭挂光荣牌,并在重要节日进行走访慰问。征集农村家庭独生子女入伍,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双方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优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征集城镇家庭独生子女入伍,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双方均无固定工资收入且生活困难的,优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入伍后,经过部队的锤炼,自身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表现优秀的有机会立功受奖、入党,符合条件的还可提干,这些对个人将来事业发展有很大益处。

二是经济上受益。义务兵服2年兵役,在经济上的收益主要包括5个部分: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我省现在实行“城乡一体”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每年按照不低于入伍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标准发放 (我省2012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000元计算,2013年我省入伍的义务兵服役两年平均可领取优待金38000元。具体标准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对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增发优待金。具体标准为: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增发,荣立二等功的按10%增发,荣立三等功的按5%增发,获得多个立功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级别奖项增发优待金。2、地方政府退役经济补助。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市、县(市)政府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按照每年4500元发放(义务兵2年退役后,可领取退役经济补助9000元),士官在义务兵发放标准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3、义务兵津贴。按平均水平计算,入伍后,义务兵第一年的津贴为每月500元,第二年为每月600元,当选为班长、副班长还有每月80元、50元的补贴,2年的总津贴费大约有14000元。4、一次性退役金。从2011年开始,国家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年为4500元,两年合计9000元。5、复员费。包括基本复员费和保险(伤亡保险、医疗保险),平均2000元左右。对于大学生义务兵,除以上5项外,还享受国家提供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和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四年共计24000元。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后复学的,还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综上,我省普通义务兵服役两年,平均可得到约72000元经济收益,本科大学生义务兵平均可得到约96000元经济收益,专科大学生义务兵平均可得到约90000元经济收益。

三是发展上受益。入伍后,文化基础好的高中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当兵第二年可报考各类军事院校。依据总参、总政、总后联合印发的《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大学生士兵可以择优提干,大专毕业的大学生士兵可以考学进行学历升级;即使考不上军校或提不了干,还可以优先选改士官。部队根据建设需要,每年都组织部分士兵学习通信、汽车驾驶、烹饪等技术,使其具备一技之长。对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为5-8级残疾等级的、烈士子女,退役后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政策(即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组织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中,确定一定比例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专科(高职)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自2013年起,从我省应征入伍的吉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役后可免试升入本科学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四是创业上受益。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实行优惠政策,大力扶持退役士兵尤其是高学历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创办小型微利企业。对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按其收纳就业人数,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程序向当地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申请5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标准发放贷款;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具有成熟创业项目的退役士兵,可优先入驻共青团组织的青年创业园创办企业,并享受创业园优惠政策扶持。地方政府对退役士兵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技能为主、免费培训、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就业扶持,促进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后实现有效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