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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3征兵政策规定详细解读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全国征兵网

河南省2013征兵政策规定详细解读

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征兵政策规定有哪些新变化?为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帮助优秀适龄青年理性作出选择,扬起时代风帆,投身火热军营,实现人生价值,昨天,记者请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军区副司令员杨宏杰少将对今年征兵政策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今年征兵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时间作出较大调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即由冬季的11月1日开始征兵、12月1日批准入伍、12月10日起运送新兵、12月31日征兵结束,调整为夏秋季的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送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较往年提前3个月。二是文化要求进一步提高。国家要求北京、天津、上海及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要确定征集初中生比例上限,力争使今年全国大学生入伍人数达25%以上。三是激励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今年开始,国家将往届大学毕业生和刚考入大学的学生纳入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范围,并采取国家财政提前拨款或学校垫支的办法提前发放;对刚考入大学的学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问:我省今年征兵工作具体时间怎么安排?

答:今年我省征兵工作原则上不再同步组织实施,只明确整体工作的起止时间,对每个环节工作不再统一。全省征兵工作从6月26日起展开,9月3日前完成定兵公示,9月5日起运送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体检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分批进行。高校所在地县(市、区)提前组织大学生体检,在放假前完成预定兵。除大学生外,其他青年原则上8月15日前完成体检,8月26日前完成政审。

问:今年征兵对文化有什么要求?

答: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把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刚被大学录取的学生作为重点,全省征集大学生比例不得低于25%。郑州市不再征集初中毕业生,其他省辖市初中毕业生严格控制在3%以内。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

问:对应征青年的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答: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在身体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应征青年参军,要符合国防部2003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比如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视力,陆勤兵岗位初中文化程度人员裸眼视力右眼不低于4.9、左眼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裸眼视力右眼不低于4.7、左眼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在校大学生裸眼视力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体检具体标准可以上网查询。

问:国家对义务兵及其家庭在经济上有何优待?

答:适龄青年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主要享受四项经济补助:一是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部队保障,义务兵第一年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月津贴6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二是优待金。我省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服义务兵役期间,家庭每年都能领到5000-16000元不等的优待金,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三是退伍就业费。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除有退伍费外,还有自主就业补助费,国家发给义务兵两年9000元,服现役年限越长补助越多。我们省将再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义务兵每服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四是学费补偿金。国家对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含大学往届、应届、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补偿,大专毕业生最高补助1.8万元,本科毕业生最高补助2.4万元,在校大学生和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退役复学每年最高可申请6000元学费资助。

问:怎样优先安排参军入伍?

答:对大学生优先报名、体检、政审和定兵,报名、体检、政审不受名额限制,体检政审合格的大学生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合格人数多,无法在本单位全部批准入伍的,由上级征兵办公室调整安排,确保体检政审合格的男性大学生全部批准入伍。

问: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等。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问: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有何政策规定?

答: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等。

问: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入伍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问: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公务员等考录时有什么规定?

答: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问:已经和工作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应征入伍是否属违约?

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

问:适龄青年如何报名应征?

答:应征女青年必须于8月5日18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各级征兵办公室不接受现场报名。男青年,在常住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也可直接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往届大学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也可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报名。

问:如何推行征兵工作“阳光作业”?

答:解放军总政治部纪检部电话:010-66736530,济南军区纪委电话:0531-51687014,省军区纪委电话:0371-81670250,省征兵办公室纪检组电话:0371-8167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