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征兵办解读2013年军人及军属优待政策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全国征兵网

吉林省征兵办解读2013年军人及军属优待政策

记者昨日从省征兵办获悉,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2013年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从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针对广大应征青年及家长非常想了解的军人及军属优待政策,省征兵办的相关工作人员昨天也作出了解答。

问:军人享有何种优先权利?

答:对应征入伍、积极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及其家庭,国家和社会将给予各种优待。军人享有多项优先权利,如现役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保留。民政部门对军人家庭挂光荣牌,并在重要节日进行走访慰问。征集农村家庭独生子女入伍,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双方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优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征集城镇家庭独生子女入伍,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双方均无固定工资收入且生活困难的,优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问:义务兵服役期间有经济收益吗?

答:义务兵服2年兵役,在经济上的收益主要包括5个部分: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按照不低于入伍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标准发放。对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增发优待金。2、地方政府退役经济补助。3、义务兵津贴。4、一次性退役金。5、复员费。综上,我省普通义务兵服役两年,平均可得到约72000元经济收益,本科大学生义务兵平均可得到约96000元经济收益,专科大学生义务兵平均可得到约90000元经济收益。

问:当兵入伍发展前景如何?

答:入伍后,文化基础好的高中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当兵第二年可报考各类军事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大学生士兵可以择优提干,大专毕业的大学生士兵可以考学进行学历升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政策;在组织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中,确定一定比例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专科(高职)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问:退役士兵将来创业有优惠吗?

答: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实行优惠政策,大力扶持退役士兵尤其是高学历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创办小型微利企业。对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按其收纳就业人数,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程序向当地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申请5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标准发放贷款;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