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定兵的原则
2020年08月25日
来源: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征兵办
审批定兵的原则
根据国征〔2011〕19号文件有关要求,审批定兵坚持集体定兵、公开定兵、择优定兵的原则。①优先批准大学生入伍,双合格大学生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低学历青年入伍。②优先批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③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伤残军人的子女和同胞姐妹,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④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⑤优先批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有专业特长特别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入伍。⑥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⑦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因当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