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一、优先征集政策
大学生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参加体检开辟绿色通道。
二、学费资助政策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大学在校生或大学新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据实补偿或者代偿。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者减免。
三、升学优惠政策
(一)国家设立了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士兵招生约8000人,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二)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再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四、复学政策
(一)高校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经学校同意,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退役复学免修军事技能等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五、在部队选拔培养政策
(一)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半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入伍1年半以上,年龄不超过26周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都可以纳入提干范围,这些大学生士兵,经过考核考察,其中大约有60%可以直接提升为军队干部
(二)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参军入伍,在服役的第2年和第3年,只要年龄不超过23周岁,可以有两次报考军校的机会。
(三)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还可以被部队保送上军校,并且在年龄上放宽至26周岁,保送入学后到军队院校参加培训。
六、选取军士
大学生到部队后,只要本人自愿,选取军士的愿望大部分都能够得到实现。大学生士兵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为服役时间,比如普通高中生入伍两年后才能选取为下士第一年,初中毕业直接完成5年制大学专科学业的,可直接选取为下士第三年,高中毕业后完成大专3年制大专学业的,可直接选取为中士第1年,4年制本科毕业的,可直接选取为中士第2年。特别是随若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军士制度调整改革力度加大,军兵种部队高级军士比例大幅增加,一些军士在部队可服役至退休(军士服役满16年(二级上士最高服役年限)可以逐月,服役满30年或55周岁可以退休)。服役满12年或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由政府直接安排工作。
七、其他方面优惠政策
(一)就业优惠。2016年,省政府、省军区出台了《关于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进藏服役政策措施),在鼓励就业方面具体措施:每年从全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计划中安排20%的名额,从全省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计划中安排40%的名额,定可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属国有企业每年招收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此外,服役满12年或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由政府直接安排工作。今年。市政府出台《陇南市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政策措施》明确从2022年起按照全市当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和当年毕业的服役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总数10%的数量对很役大学毕业生实行专项招聘,按照兵员户籍和所学专业分配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并优先安排到乡镇专武干事岗位。
从我县入伍(注:应征地为西和县)的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半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3%-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全县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计划安排2个名额,定向招录从我县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等。
(二)创业扶持。我市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财政贴息贷款。此外,政府还组织免费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三)家庭优待金和奖励金。近年来,为了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待政策,规范了优待金标准。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5%,以2022年我省入伍义务兵为例,优待金为每年24469元(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757元),优待金随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增加而逐年增加;我省大学生入伍由政府发放奖励金,其中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此外,志愿到高原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30%的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基础上,还一次性发放每人10000元奖励金;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后还会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退役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00%。按照我省现有的优待政策,以驻甘肃一类地区部队为例,经计算,一名义务兵服役两年,军地经济补助如下:大专生(高职):优待金24469元×2年+学费补偿代偿12000元×3年津贴费约28600元(以兰州地区为例)+义务兵退伍费9000元+大学生奖励金50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5757元+养老保险31000元+职业年金20000元+医疗保险8400元≥212995元,月平均收入超过8800元。以上还不包括伙食费、服装费、医疗费等,也不包含高原条件兵1万元的奖励。明以大学生参军入伍不仅在经济收入上,要远远高于同等学历青年就业收入,而且在吃饭、穿衣和医疗等生活保障上,也具备其他行业不可比拟的优越条件,不论是对个人还是家庭都十分有利,持别是对贫困生能从根本上解决上大学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