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参军优待政策汇总
大学毕业生参军优待政策汇总
一、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参军,就读期间学费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1.6万元标准施行减免。其余政策与大学本科毕业生相同。
二、本科毕业生
1、学费减免:应征参军本科阶段学费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标准实行减免。
2、考研加分: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全国每年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4、本科毕业生士兵提干:本科毕业生参加部队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选拔,在部队院校培训半年后直接成为军官。其中,提干当年年龄不超过26周岁,三本层次的本科毕业生还需要有班长骨干经历等特殊条件。
5、本科毕业生士兵转士官:在校学习时间视同服现役时间授予军衔,首次受衔时直接授予中士(第二年)军衔。
6、定向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省、市两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时,拿出不低于符合条件人数10%的岗位,定向招录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
7、政法干警优先招录:各地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8、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9、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科毕业生士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当地同类户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倍发放。
三、专科毕业生
1、学费减免:同本科
2、免试升本:2020年以后入伍、2022年以后退役的大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可免试入读全日制普通本科。
3、专科毕业生士兵转士官:同本科,首次受衔直接授予中士(第一年)军衔。
4、服役经历视同实行经历: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和毕业所需学分,仅需实习即可毕业的,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5、退役就业服务:同本科
6、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同本科
四、献县特殊优待政策(2021年出台)
大学毕业生从献县应征入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毕业生每人12000元,专科毕业生每人10000元,于入伍第二年建军节前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