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4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说明
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确定2014年继续在我省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须为201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10所地方高校2014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我省生源,为海军、空军、二炮和广州军区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含女性8人)。有关招生计划须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并将“计划性质”标注为“直招士官生”。
三、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体格检查。报考直招士官志愿的考生应参加兵役机关统一组织的体检,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直招规定》)的办法,在7月10日前组织进行。各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体检,地点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按照征集义务兵体检办法具体指定,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高考《准考证》及3张红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二)政治审查和面试。政治审查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7月25日前完成。面试与政审同步进行,面试设若干组,每组3人以上,人员以招收部队为主,兵役机关参加,由省征兵办公室拟制面试实施计划方案,指定兵役机关面试人员,各市(州)征兵办公室负责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附后)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要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要说明原因。
(三)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四)入学后复查与补充。录取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高校所在地市级兵役机关协助招生高校进行复查复审,不合格者转入该校同专业就读。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每年8月31日前可从同年级修满1年的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与招生同步办理。高校从报名学生中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的初步审查后择优推荐;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的办法,组织体检、政审和面试,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和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培养对象,并报省征兵办公室备案。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在完成本学期考试后持兵役机关介绍信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到部队报到。报到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体检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担任士官的情形处理。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
六、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2014年湖南省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和招生高校计划表
定向培养地方高校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数量 | 备注 | 分配部队 |
合计 | 403 | ||||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 5802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5 | 二炮 | |
5902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13 | 女3人 | ||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 590301 | 通信技术 | 10 | 海军 | |
540601 | 工程测量技术 | 10 | 二炮 | ||
南昌航空大学 | 520513 | 飞机制造技术 | 10 | 海军 |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5902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15 | 空军 | |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 | 15 | 水兵 | 海军 |
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580123 | 武器制造技术 | 30 | 广州军区 | |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0 | |||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520506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 30 | 空军 |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520517 | 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 | 40 | 海军 | |
520516 | 飞机维修 | 40 | 空军 | ||
520517 | 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 | 40 | |||
580309 | 导弹维修(空军) | 20 | |||
580309 | 导弹维修(二炮) | 30 | 二炮 | ||
590202 | 应用电子技术 | 20 | 女5人 | ||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520507 |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 10 | 海军 | |
520506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 15 | 空军 | ||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 600203 | 应用气象技术 | 10 | 二炮 |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
(式 样)
省(区、市) 县(市、区) 批准书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 |||
籍 贯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报考院校及专业 | 固定电话 | |||||
手 机 | ||||||
报考动机 |
考生签名: | |||||
是否愿意长期在部队担任士官: | 考生签名: | |||||
以上内容由考生填写 | ||||||
面 试 部 分 | ||||||
内 容 | 结 论 | 内 容 | 结 论 | |||
报考动机 | 心理素质 | |||||
语言表达 | 逻辑思维 | |||||
形象气质 | 反应能力 | |||||
面试不 合格理由 | ||||||
面试结论 |
面试人员签名:1、 2、 3、 | |||||
说 明: 1、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6项内容有一项以上不合格或者不愿长期在部队担任士官的为不合格,面试人员必须在表中注明具体原因; 2、此表装入考生档案。 |
面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面试结论为不合格:
(一)入伍动机不端正,献身国防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紧张艰苦部队生活或长期在部队服役的思想准备;
(二)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语无伦次,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
(三)形象气质差,五官不端正,体形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具备士官的基本条件;
(四)心理素质差,无法沟通,性格孤僻、乖戾;
(五)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逻辑混乱,思维不连贯;
(六)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
(七)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士官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