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学历男兵报名流程

2014年07月03日    来源:山东省征兵办

现将各种学历青年报名应征流程及携带证件、表格等提供你们,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安排、携带证件请咨询当地兵役机关。

 

一、初中、高中、中专、职高、技校青年报名应征流程

1、兵役登记。原则上630日前,当年年满18周岁19961231日以前出生)的男性公民,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基本信息。今年的登记时间可推迟到85日。

2、应征报名。715日前,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周岁(19971231日以前出生)本人自愿应征的应届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时间最晚可持续到85日。

3、现场确认。715日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简称《登记表》)和《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简称《登记表存根》),并带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等,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其中:《登记表》由乡镇武装部现场确认后留存备查。《登记表存根》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填写后长期留存备查。

4、初审初检。720日前,根据县(市、区)武装部或乡(镇、街道)武装部的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

5、预征管理。725日前,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

6、体格检查。7月底、8月初,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网上发送体检通知短信,81开始展开体检工作,体检结果出来后及时在网上录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

7、政治考核。81日开始对送检对象进行政治联合考核。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政审对象,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体检时由应征公民填写《考核表》的正面内容并签字确认。810日,由基层单位组成走访调查组,对联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在“走访调查意见栏”签署意见。辖区派出所根据走访调查情况以及掌握的其他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考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级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要于825日前结束。完成后及时在网上录入结果。

8、预定新兵。8月底前县级征兵办择优确定预定兵对象,同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9、起运新兵。95开始起运新兵到部队。

 

 

二、高校新生报名应征流程

1、登记报名。原则上6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填写基本信息,715日前,进行网上应征报名。今年的登记和报名时间可推迟到85日。

2、现场确认。715日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简称《登记表》)和《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简称《登记表存根》),并带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等,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其中:《登记表》由乡镇武装部现场确认后留存备查。《登记表存根》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填写后长期留存备查。

3、初审初检。720日前,根据县(市、区)武装部或乡(镇、街道)武装部的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

4、预征管理。725日前,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

5、保留学籍申请。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高校新生本人或其委托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入伍高校新生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生证等证件,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6、体格检查。7月底、8月初,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网上发送体检通知短信,81开始展开体检工作,体检结果出来后及时在网上录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

7、政治考核。81日开始对送检对象进行政治联合考核。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政审对象,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体检时由应征公民填写《考核表》的正面内容并签字确认。810日由基层单位组成走访调查组,对联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在“走访调查意见栏”签署意见。辖区派出所根据走访调查情况以及掌握的其他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考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级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要于825日前结束。完成后及时在网上录入结果。

8、预定新兵。8月底前县级征兵办择优确定预定兵对象,同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9、起运新兵。95开始起运新兵到部队。

10、学籍保留审核。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5日内,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招生部门将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并在学信网上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同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至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出现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三、大学在校生报名应征流程

1、登记报名。原则上6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填写基本信息,715日前,进行网上应征报名。今年的登记和报名时间可推迟到85日。

2、学校审核。715日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学校有关部门由学校填写鉴定意见。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高校学生。

3、现场确认。715日前,携带《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校已填写鉴定意见)、《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已盖章),并带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等,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三张表全部交至县级征兵办公室。

4、初审初检。720日前,根据县(市、区)武装部或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的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

5、预征管理。725日前,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

6、体格检查。7月底、8月初,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网上发送体检通知短信,81开始展开体检工作,体检结果出来后及时在网上录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

7、政治考核。81日开始对送检对象进行政治联合考核。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政审对象,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体检时由应征公民填写《考核表》的正面内容并签字确认。810日由基层单位组成走访调查组,对联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在“走访调查意见栏”签署意见。辖区派出所根据走访调查情况以及掌握的其他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考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级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要于825日前结束。完成后及时在网上录入结果。

8、预定新兵。8月底前县级征兵办择优确定预定兵对象,同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9、学费补偿审定。应征学生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0、起运新兵。95开始起运新兵到部队。

在校大学生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四、大学毕业生报名应征流程

1、登记报名。原则上6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填写基本信息,715日前,进行网上应征报名。今年的登记和报名时间可推迟到85日。

2、学校审核。715日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学校有关部门由学校填写鉴定意见。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高校学生。

3、现场确认。715日前,携带《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校已填写鉴定意见)、《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已盖章),并带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等,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三张表全部交至县级征兵办公室。

4、初审初检。720日前,根据县(市、区)武装部或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的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

5、预征管理。725日前,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

6、体格检查。7月底、8月初,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网上发送体检通知短信,81开始展开体检工作,体检结果出来后及时在网上录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

7、政治考核。81日开始对送检对象进行政治联合考核。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政审对象,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体检时由应征公民填写《考核表》的正面内容并签字确认。810日开始由基层单位组成走访调查组,对联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在“走访调查意见栏”签署意见。辖区派出所根据走访调查情况以及掌握的其他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考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级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要于825日前结束。完成后及时在网上录入结果。

8、预定新兵。8月底前县级征兵办择优确定预定兵对象,同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9、学费补偿审定。应征学生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0、起运新兵。95开始起运新兵到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