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4年女兵征集公告

2014年07月25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2014年女兵征集工作已全面展开。为确保征集工作公平公正,现将吉林省2014年女兵征集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数量

今年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我省女兵征集任务为300人。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考虑适当照顾弱势群体,继续从吉林省孤儿学校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中定向征集2人。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58厘米以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征集程序与办法

女兵征集程序按宣传发动、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体格检查和身体综合素质认证、面试评审和体能测试、预定兵、政治考核和复检、确定最终入伍人员八个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8月5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协调地方新闻媒体发布女兵征集公告;以全国征兵网吉林板块和吉林省征兵工作网为平台,发布女兵征集各种信息。

2.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应征女青年自行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网数据库审核。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8时至8月5日18时,应征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实名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报名合格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并通过全国征兵网将名单发各省级征兵办公室。8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表参加应征。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自行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省、市征兵办公室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初选预征对象花名册》,在此范围内组织征集。

网上报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按高中应届毕业生办法征集并保留高校入学资格。通过网上学籍信息审核未参加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五年制大专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

3.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8月1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市(州)征兵办公室通知为准)。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初审初检工作由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根据省征兵办公室统一要求,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初选预征对象花名册》和《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提前3天逐人通知初审初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初选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原件及2份复印件、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原件及2份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本人照片(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用信封装好,信封正面写上姓名和3部联系电话),按市(州)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组织当地公安、教育、卫生部门对初选预征对象进行初审初检,重点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应征资格。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同步确认送检对象。

4.体格检查及身体综合素质认证(8月24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省征兵办公室通知为准)。省征兵办公室从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送检对象花名册》,据此组织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省征兵办公室负责协调省卫计委指定医院设立体检站,组织体检医生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具体要求。体检采取临时抽取顺序号,不透露姓名的办法进行;严格落实封闭体检、挂牌上岗要求,体检站设置手机信号屏蔽仪,切断有线电话。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录入全国征兵网,并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全国征兵网吉林板块和吉林省征兵工作网公示5天。体检合格人员身体综合素质认证依据体检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与面试同步进行)结果进行,认证成绩在全国征兵网吉林板块和吉林省征兵工作网公示。

5.面试评审和体能测试(9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省征兵办公室通知为准)。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由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计委和省军区纪委、接兵部队干部组成面试评审组,采取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不透露姓名的办法进行。面试主要对应征青年政治思想(思想品质、政治观、价值观、奉献意识、团队意识),文化素质(知识面、专业特长、语言表达、分析能力、性格特征、举止仪表),入伍动机(参军意愿、服从分配意识、对部队认知情况、是否适宜参军)等进行考察评判。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得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在全国征兵网吉林板块和吉林省征兵工作网公示。体能测试由省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与面试评审同步进行。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入伍训练体能标准》执行,测试内容为仰卧起坐(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6.进行预定兵(9月5日前完成)省征兵办公室利用《吉林省女兵征集辅助决策系统》,按照应征女青年综合素质考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20名预定兵对象(其中301-320名为替补对象)。应征女青年综合素质考评满分共100分,其中身体素质得分和面试得分各占50%。预定兵名单在全国征兵网吉林板块和吉林省征兵工作网公示5天。

7.政治考核和复检(9月15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的预定兵对象,由省征兵办公室将其名单分发至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各市(州)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县级征兵办公室会同其同级公安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政治考核,加盖公安派出所公章和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政审专用章。考核结束后,以市(州)为单位将《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汇总上交省征兵办公室。对政治考核合格人员,省征兵办公室适时组织内科、外科、妇科等重点科目身体复检。

8.确定最终入伍人员(9月25日前完成)。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检双合格者确定为最终入伍对象。如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检未通过者,取消其入伍资格,由后续合格者依次替补。省征兵办公室逐级通知至县级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入伍手续,而后以市(州)为单位汇总后报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负责整理新兵档案,组织发放入伍通知书和新兵被装,办理新兵交接,9月25日前完成女兵起运。

四、对拒服兵役人员的处罚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我国《宪法》《国防法》《兵役法》对公民履行兵役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切实维护兵役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应征青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1)拒不服从分配的;

(2)拒绝、逃避征集的;

(3)入伍后因思想原因拒服兵役被部队作退兵处理的。

有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是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大学新生的,由省征兵办通知省招生办或相关高校,取消录取资格,两年内不得升学;是应届大学毕业生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是在校大学生的,通知相关高校将其拒服兵役行为记入个人档案,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以上人员名单由省征兵办公室报请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全国征兵网吉林板块、吉林省征兵工作网、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通报。

五、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沈阳军区举报电话:024-28881711,28865112;

沈阳军区举报信箱:沈阳市沈河区二纬路32号沈政纪检部,邮编110826;

吉林省军区举报电话:0431-82830255,82830154;

吉林省军区举报信箱:长春市经开区北海路33号吉林省军区政治部纪检处,邮编:130033。

 

附件:吉林省应征女青年综合素质评定标准 

 

         吉林省应征女青年综合素质评定标准

 

应征女青年综合素质评定包括身体素质认证和面试两项内容,共100分,其中身体素质认证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具体标准如下:

一、身体素质认证(占50%):对体重、身高、视力、体能四项内容进行评定:

1、体重:基准分20分。标准值为身高减去110得基准分20分,对比标准值,体重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以此类推,最多减至零分。

2、身高:基准分20分。身高158厘米得基准分20分,每增加1厘米加0.5分,以此类推,最多加至5分。

3、视力:基准分10分。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4.5得基准分10分。以标准值为基准,每眼每增加0.1加0.5分,以此类推,双眼合计加分最多加至5分。

4、体能:基准分20分。测试内容为2分钟仰卧起坐,2分钟做20次得基准分20分,每多做1次加0.5分,最多加至20分,每少做1次扣1分,最多扣至0分。

二、面试得分(占50%):面试主要对应征青年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判。由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军区纪检处、接兵部队等单位组成军地联合评审团,负责应征女青年面试评审工作。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得出最终成绩。

 

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