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女兵征集有关政策

2015年09月01日    来源:江西省征兵办

今年,我省女兵征集任务370人,其中条件兵26人(中央军委办公厅1人、仪仗队5人、驻港部队10人、空降兵10人),普通兵344人(陆军159人、海军50人、空军10人、二炮30人,武警95人)。女兵征集严格落实总部和军纪委《关于扎实做好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国防部征兵办《女兵征集实施办法》,采取全省统一、择优征集的办法组织实施,主要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组织体检和综合素质测评。实际上站体检882人,其中合格588人,不合格277人和体能两项不及格17人被淘汰,结果已通过网络、短信、张榜、传真等形式向应征青年和社会公布

第二步,组织政治考核。鉴于体检合格人员多于任务数,为避免双合格人数过多造成矛盾,并考虑少数人员会被淘汰或者放弃应征等因素,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分数由高至低,确定不超过420人参加政治考核,分数线定为215.6(含)。在分数线以下且属“五优先、两兼顾”对象的,另增补政治考核名单。“五优先、两兼顾”对象由县级征兵办收集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逐级报省征兵办审核。政治考核由县级征兵办组织实施。

第三步,定兵。在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中确定,先定符合“五优先、两兼顾”对象,剩余名额以及30名替补对象,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计划9月中旬定兵。

第四步,确定去向。召开方向选择会,邀请应征青年或家长参加,区分优先征集和非优先征集两类。先由符合“五优先、两兼顾”对象选方向,其中条件兵由接兵部队提出意见;再由非优先征集类选择。同类对象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分数由高自低依次选择服役方向,如有放弃,由替补对象依次补入。

备注:“五优先、两兼顾”说明

“五优先”: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如:江西省“道德模范”、南昌市“三好学生”,需提供通报复印件及证书)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女儿。(属地方烈士,需提供烈士证书或县级民政部门证明、父女关系证明;属部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干部女儿,需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证明)③老红军、建国前入伍的老复员军人、三等战功(含)以上人员的直系后代。(需提供证书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以及公安部门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④少数民族。(与身份证、户口本信息一致,以公安系统数据为准)⑤条件兵。(由接兵部队确定)

“两兼顾”:具有省以上专业特长证书且有部队提出需要的。(部队是指军以上单位军务部门,提出需要必须书面盖章)②特困户。(提供低保户证书及县级民政部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