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女兵公开征集工作咨询信息答复

2015年09月08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近期女兵公开征集工作咨询信息答复

近期,我省女兵征集工作已接近尾声,部分应征女青年和家长电话咨询各类问题和信息。省征兵办对各类咨询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现统一答复如下:

一、政治考核后还有哪些入伍程序?

①应征女青年政治考核由县一级征兵办协同公安部门进行,完成后于9月10日前报到省征兵办进行复查(各地区受各种因素影响,有快有慢),复查无问题人员确定定兵。

②定兵后由省征兵办参考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去向意愿,结合年龄、学历、身体等综合因素确定定兵单位去向。

③今年新兵起运从9月15日开始,预计9月25日结束。在此期间,省征兵办将根据接兵部队距离、接兵干部报到时间等因素确定各个单位起运时间,一般于起运前3日内安排接兵干部与定兵人员集体见面和审核档案。

④上述程序确认无误后,省征兵办在对定兵人员部分项目进行复检无问题后,安排交接兵工作。

以上期间,希望应征女青年和家长务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确保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对无故不到者,失去联络者,省征兵办将取消其定兵资格,由替补人员依次补充。

二、关于高校新生开学相关问题。

2013年,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了《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教学[2013]8号)文件规定,对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进行了详细规定。定兵女青年和家长可以上网查看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265/201307/154482.html。

但在实际工作中受各种因素影响,各地区各高校对文件落实情况还参差不齐,存在困难。同时,受女兵定兵起运时间较男兵延后半个月的实际影响,对落实文件较为困难的个别学校,省征兵办建议定兵女青年和家长可以先去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待下发《入伍通知书》后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三、党团关系、毕业生学籍档案如何处理?

团员关系需要上交武装部统一交省征兵办,或者自己携带于交接兵时交省征兵办。

党员关系先不用调出,待到部队稳定后再通过函调方式发至所在部队。

毕业生学籍档案需提前提出,如人才交流中心需要单位介绍信可联系省征兵办给予办理、联系方式:①省征兵办电话82830155,82830153②如外出工作电话无人接听,可以在全国征兵网向省征兵办留言说明情况和联系方式,于1-2工作日内处理。

四、大学生入伍后国家学费资助补偿如何落实?

2013年,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http://www.xszz.cee.edu.cn/zizhuzhengce/gaodengjiaoyu/2013-09-11/1838.html(财教[2013]236号)文件对大学生入伍后国家学费资助补偿进行详细规范,2014年财务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779/201407/172275.html又将资助标准调整到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资助经费由国家下拨至各高校进行核查发放,请定兵女青年和家长上网仔细查看这两个文件,具体事宜请咨询学校负责该项工作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