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兵役登记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18年01月09日    来源:黑龙江省征兵办

   黑龙江省兵役登记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为进一步强化“一季征兵,全年准备”思想,推动全省各级精准掌握适龄青年底数,有效提高征兵体检上站率,为择优选定兵员奠定扎实基础,1月8日,全省兵役登记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黑龙江省军区召开。

 会议对如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确保以更高质量完成今年兵役登记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哈尔滨、鹤岗、同江等地介绍了近年来兵役登记工作中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同时,会议对1月1日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和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兵役登记暂行办法》进行了宣讲解读。

 据介绍,该《办法》共计十四条,首次规范了《兵役登记证》的样式、颜色和材质,并明确由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印制;首次建立了兵役登记查验制度;首次明确对“拒绝兵役登记”进行惩处。通过新的机制、标准、要求,从程序、方法和内容上,为我省依法开展兵役登记工作、有效提高兵役登记质量提供了重要遵循。

 根据该《办法》适龄公民应当按照兵役登记通告要求,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确认。适龄公民无论是否符合征兵条件标准,都要进行兵役登记,尔后根据身体、政治、文化等实际情况作出应征、缓征、免征、不得征集等结论。

《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有关部门在办理公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出国(境)等相关手续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同时通报县级兵役机关。大学新生报到时应检验《兵役登记证》或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相关证明。

 原则上,户籍为省内的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不得为其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在其户籍信息中注明“拒绝兵役登记”。这也标志着,从今年开始,男性适龄公民不参加兵役登记的,在办理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和入学手续,以及考公务员等方面都将受到严格限制。

 省军区动员局局长邵长富介绍说:“兵役登记是高起点推进征兵工作的基础,通过出台该《办法》,加大兵役登记查核和惩处力度,能够强化公民兵役意识,有效提高兵役登记率。去年,全省18周岁适龄公民兵役登记率在全国率先实现100%,下步,各级将继续抬高认识起点,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责任感,紧盯目标要求,坚持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兵役登记工作的质量效益,在宣传发动上全覆盖、在登实登全上下功夫、在集中征集上见实效强化党管武装,军地协同推动,确保2018年度兵役登记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本次会议设1个主会场,各级机关、征兵办公室和基层武装部设155个分会场,共3026人参加。